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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Year's letter for Peace, 2015 by Pope Francis

2015年世界和平日文告

New Year's letter for Peace, 2015 by Pope Francis 

2015年\世界和平日文告
教宗方濟各
2015年世界和平日文告
「不再是奴隸,而是弟兄姊妹。」
1. 在新年伊始,我們領受天主賜給全人類此一慈悲的恩賜之時,我向每一位男女人士、所有的國家及民族、政府及國家元首,以及宗教領袖,表達我衷心的和平致賀。為此我祈求不再有戰爭、衝突,也不再有人為的或是過去和現在的傳染病造成的災難,不再有天災所引起的破壞。我特別祈求,基於共同的召叫──與天主及與所有善心人士合作,為促進世界的和諧與和平,我們能抗拒誘惑,不再有與我們人性不配的行為。在去年的和平日文告中,我談到「在每一位男士和女士的心中,渴望有一個圓滿的人生,其中包括對手足之情這無法壓抑的渴求──促使我們進入與他人共融,不再視別人為敵人或競爭對手,而是把他們視為應予接納和擁抱的弟兄姊妹。1」由於我們天性就是要與別人建立關係,註定在被正義與愛所啟發的人際關係中找到滿足,因此我們的尊嚴、自由和自主必須獲得承認及尊重,這是人類發展中最基本的條件。但不幸的是,人剝削人的這一禍患日趨嚴重,嚴重地破壞了我們的共融,以及天主對我們的召叫──打造以尊重、正義與愛為特色的人際關係。此種現象以許多不同的形態表現出來,使人輕視他人的基本權利,且壓抑他們的自由與尊嚴,確實令人深惡痛絕。我願意簡單地思考這些問題,使我們能在天主聖言的光照下,把所有人「不再視為奴隸,而視為弟兄姊妹」。聆聽天主對人類的計劃

2. 我為今年和平日文告所挑選的主題,取自聖保祿宗徒致費肋孟書,在書信中,宗徒保祿要求他的合作者,接納敖乃息摩──過去是費肋孟的奴隸,現在是一位基督徒,因此保祿認為他值得被當作自己的弟兄。這位外邦人的宗徒寫道:「也許他暫時離開了你,是為叫你永遠收下他,不再當一個奴隸,而是超過奴隸,作可愛的弟兄」(費15-16)。敖乃息摩成為基督徒後,就成了費肋孟的弟兄。歸化基督,是基督門徒生命的開始,因此是一個重生(參格後五17;伯前一3),使兄弟之情作為家庭生活的重要維繫,也是社會生活的基礎。在創世紀(參一27-28),我們讀到天主造了一男一女,並祝福他們,好使他們能增加繁衍。祂使亞當和厄娃成為父母,他們也回應了天主要他們生育繁殖的命令,孕育了第一個兄弟之情,就是加音與亞伯爾之間的關係。加音和亞伯爾是兄弟,因為他們出自同一母胎。因此,他們有同樣的源頭、天性和尊嚴,就像他們的父母一樣,是按天主肖像所造。
縱使因手足關係而有同樣的血統,且有同樣的天性和尊嚴,弟兄姊妹間還是有差異存在的。因此,大家都是弟兄姊妹,所有的人都與他人有關係、有所不同,但都共享同樣的來源、天性和尊嚴。這樣,兄弟之情就構成了種種關係的脈絡──成為建立天主所創造的人類大家庭不可缺的實質。
可悲的是,在創世紀所敘述的第一批受造物,與信友因在基督內重生而成為「眾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的弟兄姊妹,之間有罪惡負面的現實存在──此一事實常常中斷人類的兄弟之情,而且不斷玷汙我們在同一人類大家庭裡成為弟兄姊妹的美好與高貴。加音不但受不了亞伯爾,還出於嫉妒而殺害亞伯爾,因而闖了第一個兄弟鬩牆之禍。「加音殺死亞伯爾,這是他嚴拒履行他作為亞伯爾親兄弟這召叫的悲痛證明。他們的故事(參閱創四1-16)所呈現的,是所有的人都蒙召去合而為一度過人生,完成每個人都關愛他人這困難任務。2」
諾厄與他孩子的例子也是如此(參創九18-27)。含不尊敬他的父親諾厄,使得諾厄詛咒他那無禮的兒子,而祝福其他那些尊敬他的兒子。這就造成了同一母所生兄弟之間的不平等。
在有關人類大家庭來源的敘述中,與天主──父親的形象,以及與弟兄疏遠不和的罪,就成為拒絕共融的表現。這罪滋生了奴役文化(參創九25-27),它的後果會從一代延伸到下一代:排斥他人、對人虐待、侵犯他們的尊嚴和基本權利、把不平等制度化。因此我們需要不斷地回歸到耶穌在十字架上犧牲的盟約,相信「罪惡在那裡越多,藉著耶穌基督,恩寵在那裡也越格外豐富……」(羅五20-21)。基督、天父心愛的聖子(參瑪三17)降來是要顯示天父對人類的愛。不論是誰,凡是聽了福音而回應召叫悔改的人,就成為耶穌的「兄弟、姊妹和母親」(瑪十二50),因此也成為他父親的義子(參弗一5)。
一個人不會只透過一個權威的神聖命令,在沒有行使個人自由的情形下,也就是說,在不是自願皈依基督的情形下,就成為基督徒、成為天父的子女和在基督內成為兄弟或姊妹。要成為天主的子女,必然需要悔改:「你們悔改罷!你們每人要以耶穌基督的名字受洗,好赦免你們的罪過,並領受聖神的恩惠」(宗二38)。凡是藉由信德,並以他們的生命回應伯多祿宣講的人──不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奴隸和自由人(參格前十二13;迦三28),都進入了第一批基督徒團體中的弟兄關係(參伯前二17;宗一15-16,六3,十五23)。不同的出身和社會地位,不會貶低任何人的尊嚴,也不會排除任何人於天主子民之外。因此,基督徒團體是一個弟兄姊妹分享愛的共融團體(參羅十二10;得前四9;希十三1;伯前一22;伯後一7)。
這一切顯示出,在耶穌基督的福音中,天主「更新了一切」(默廿一5)3,而且也能救贖人類的關係,包括奴隸和主人之間的關係,因為這福音闡明了二者的共同點:義子的身分以及在基督內的弟兄之情。耶穌自己就對門徒說:「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他主人所做的事。我稱你們為朋友,因為凡由我父聽來的一切,我都顯示給你們了」(若十五15)。
過去與現在奴役的多種相貌

3. 自亙古以來,在不同的社會裡都有人被人奴役的現象。在人類歷史中有些時期,奴隸制度一般是被人接受的,且受到法律的規範。是法令指出誰出生是自由、誰出生就是奴隸,也提到在什麼情況下,一個生來自由的人會失去他的自由或如何重獲自由。換句話說,法律承認有些人能夠或必須是他人的財產,任由他們處置。一個奴隸能像一件商品一樣,被人買賣、轉讓或取得。
今天,由於我們尊嚴意識的成長,因而把奴役視為違反人性的罪惡4,全世界且已正式廢除奴隸制度。每一個人都有權利不處在奴役狀態下,這已經是一個不得違反的國際法律。
然而,雖然國際團體已針對終止各種相貌的奴役制度有了無數協定,也提出了各種對策來打擊這現象,但是今天還是有好幾百萬的人──兒童、各種年齡的男子和婦女,被剝奪了自由,且被迫生活在類似奴役的情況下。
我想到許多男女勞工,包括孩童,在不同的領域受到壓制,不論是正式或非正式地,在家庭中或是農地,在製造工廠或是礦場;不論是在勞工法未能遵守國際規範以及最低標準的國家,或是在勞工權益缺乏法律保障的國家,這也同樣是不合法的。
我也想起許多遷移者的生活狀況,他們在流浪漂泊的生活中忍饑受餓,被人剝奪自由、搶走財物,也經歷了身體及性的虐待。我更想起其中的一些人,他們經過恐懼、不安全的嚴酷旅途,終於抵達目的地時,卻又被拘禁,有時候是在非常沒有人道的狀況下。我想起他們中那些因為各種社會、政治和經濟原因,被迫過著隱名埋姓的地下生活的人。我還想到那些為了遵守法律,不得不度著有損尊嚴的生活,並接受低下的工作條件,尤其是有些國家的法律訂定或允許移民勞工藉著法律的制度依賴他們的雇主,例如,他們合法的居留是以他們的工作合約來申請。是的,我想到的就是「奴役勞工」。
我也想起那些被迫賣身的人,其中許多為孩童,以及那些性奴隸。我想到那些被迫結婚的婦女──被賣要嫁給人的婦女,還有那些丈夫去世,而被轉給丈夫的親戚,卻沒有任何同意與拒絕權利的婦女。
我不禁也想起所有那些人,成人與孩童,他們成為器官被販賣、被徵募當兵、乞討、從事不法活動諸如生產和販賣致幻毒品,或各種名目不實的跨國收養者的目標。
最後,我想到所有被恐怖集團綁架或拘禁的人,目的是要他們成為戰士,或更嚴重的,是一些年輕女性,被利用成為性奴隸。她們很多消失無?,其他人則被多次販賣、鞭打、肢體遭受傷殘或被殺害。
更深層的原因

4. 今天與過去一樣,奴役植根於人們的觀念,把人視為一件物品。罪惡只要一旦腐蝕了人心,便令我們遠離造物主以及我們的近人,後者就不再被視為有同等尊嚴、賦有同樣人性的弟兄姊妹,卻被視為物品。不論是靠著壓制或欺騙、身體或心理的脅迫,按天主肖像所造的人,他們的自由就被剝奪,被販賣,被貶低為只是他人的財產。他們被人對待為達到目的的手段而已。
除了這更深層的原因,亦即否認另一個人的人性以外,還有其他的原因來解釋現代的奴役形式。在這些原因中,我首先想到的是貧窮、低度開發以及排外,若加上無法接受教育,或是很少,甚至沒有工作機會,更是雪上加霜。販賣人口以及奴役的受害者,往往是那些想尋找機會脫離赤貧的人;他人聲稱可以雇用卻受騙的人,他們往往落在販賣人口的犯罪組織手中。這些組織網絡擅於利用現代的通訊方法,做為誘拐世界各地年輕人的方式。
另一個造成奴役的原因,就是人的貪腐。人為了貪財,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奴工和販賣人口,往往需要中間人做共犯,可能是執法人員、政府官員,或是民間或軍方機構。「當人們把金錢,而不是人做為經濟體系的中心時,就會出現這種情形。是的,人是按天主肖像所造,並受託掌管所有受造物,必須是社會或經濟體系的中心。一旦人被錢財取代,我們的價值觀就會被顛覆了。5」
造成奴役的因素還包括武裝衝突、暴力、犯罪行為和恐怖主義。很多人遭綁架,為的是要被販賣,被徵召為戰士,或被性剝削,而有些人被迫移居國外,離鄉背井,放棄自己的家園、財產,甚至家人。他們不得不另謀出路,不惜失去他們的個人尊嚴,冒著生命的危險,為脫離困境;他們冒險被捲入那惡性循環的圈子裡,陷入悲慘、腐敗,以及對他們有害的後果。
終結奴役的共同承諾

5. 一想到販賣人口,非法走私移民,以及其他公認或未經公認的奴役形式,我們往往會有一個感覺,那就是,這些現象都是在一個普遍性冷漠的氛圍下產生的。
令人難過的是,這感覺多半是真的。然而,我願提出一些宗教團體──尤其是女修會團體,為援助那些受害者,多年來默默付出的許許多多的努力。這些機構在非常艱苦的情況下工作,當他們努力打破連結販賣者、剝削者與受害者的無形鎖鍊時,還常常遭到暴力相向。那些鎖鍊是一連串的環節構成的,每一個環節都包括精明的心理策略,使得受害者依賴他們的剝削者。他們加上了對受害者以及他們所愛的人不利的勒索、威脅,還加上具體的行動,諸如沒收他們的身份證明文件,以及身體的暴力。宗教團體的行動有三個主要領域:對受害者提供協助、對他們進行心理和教育重建、讓他們重新溶入現在生活或他們來自的社會國家。
這需要勇氣、耐心和毅力的鉅大任務,值得全體教會和社會的敬重。然而,只是終止對人的剝削這任務是不夠的。還需要在制度面上做三項承諾:預防這樣的行為、保護受害者、對犯罪者給以法律制裁。更進一步來說,由於犯罪組織利用全球網路來達到目的,所以為消除這現象,實際上還需要全世界各個部門的共同努力。
各個國家必須確保他們自己的法律能真正尊重人的尊嚴,無論是在移民、就業、領養、企業搬遷以及奴工生產的產品銷售等等。還需要有公正的法律,以人為中心,維護基本權利,若是權利受到侵犯,要能恢復那些權利。這法律還要對受害者提供重建人生的機會、確保他們的人身安全,還必須有效執行,不容貪污或逃過懲罰。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必須要被肯定,從文化和大眾傳播開始做起。
政府與政府間的組織,在遵守輔助原則的情形下,必須協調並採取行動,來打擊從事販賣人口及非法移民的跨國犯罪組織。不同層級的組織顯然必須合作,包括國家及國際間的組織、民間社團及金融界。
企業界6有責任保證受雇者的工作環境有尊嚴,也有足夠的薪資,但他們也該警覺,不讓壓制他人或販賣人口的事,進入銷售管道。除了企業界的社會責任外,消費者也有社會責任。每個人都應該意識到「購買常是一個倫理行為,而不僅是經濟行為。7」
至於民間社團組織,他們的責任是喚醒大家的良知,推動必要的步驟,以打擊和拔除奴役文化。
近幾年來,教廷注意到販賣人口的受害者的痛苦,也聽到那些幫助他們獲得自由的教會團體的聲音,因此更加懇求國際團體,希望各個不同的機構能加強合作,以終止這個禍患8。教廷也主辦了多次會議,好讓大家注意到販賣人口的現象,同時也推動不同機構間的合作,包括各大學及國際組織的專家,從遷移者的本國、過境國家或收容遷移者的國家來的警察部門,以及負責處理受害者事務的教會機構代表。我希望這些努力在未來仍能繼續擴大。
「手足情深,而非奴役或冷漠的全球化」

6. 教會「在社會中宣揚基督愛的真理」9,因此不斷投入人性的真理所發起的仁愛行動。教會被委託去向所有的人指示悔改的途徑,讓我們能改變我們看待近人的方式、在每個人身上認出他是人類大家庭中的弟兄或姊妹,並承認他在真理與自由中與生俱來的尊嚴。在聖女若瑟芬.柏姬達(Josephine Bakhita)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點,這位聖女來自蘇丹達爾富(Darfur)地區,她九歲時被販奴分子綁架,賣到殘暴的主人家。因為她受苦的經驗,再加上她有了信仰,她後來成為「天主自由的女兒」,獻身於修會,為他人服務,特別是為那些最低下、最無助的人服務。這位聖女生活在十九世紀末、廿世紀初。即使在今天,她仍是一位榜樣,為許多奴役下的受害者完美地見證了「希望」10;她能支持所有獻身於對抗這「在現代社會的身體上的傷口,對基督身體的鞭笞」11所做的努力。
有鑑於此,我請求每一位,在符合自己特有角色和責任的情況下,以友愛來對待那些在奴役狀況中的人。讓我們以個人和團體身分自問,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若遇到可能是被販賣的受害者,或當我們禁不起誘惑,要購買那些很可能是剝削他人者所生產的物品時,我們是否覺得受到了質詢。我們當中有些人,或是出於冷漠,或是出於經濟考量,或是因為陷入日常的憂慮中,對這一切視若無睹。然而,其他一些人卻是決心有些作為,去加入民間組織或是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善事,例如給人一句和善的話、一個招呼或一個微笑──小事情卻有大功勞!這不需任何花費,卻能給人希望、開闢途徑,改變另一個在生活中必須隱名埋姓的人的生命;他們也能因此而改變我們的生命。
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正面對一個全球性的現象,問題已超越任一團體或國家的能力。為消除這現象,我們需要全面動員,才足以與此現象的規模相抗衡。為這緣故,我大聲疾呼所有善心人士,以及目睹了現代奴役禍患的遠近人士,包括民間組織的最高層人士,請不要成為這惡事的共犯,不要轉面不顧弟兄姊妹、人類同胞──那些被剝奪了自由和尊嚴的人的痛苦。我們反而要有勇氣去觸摸基督受苦的血肉12,那是顯示在無數基督稱之為「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瑪廿五40、45)的面容上。
我們知道天主會問每一個人:你對你兄弟做了什麼事?(參創四9-10)。冷漠的全球化,在今天成為許多兄弟姊妹生活中的重擔,需要我們大家打造一個遍及全球的精誠團結及兄弟之情,能帶給他們新希望、幫助他們在這個時代的種種問題中,以及在他們所揭露,也是天主放在我們手中的新天地中,懷著勇氣前進。

台灣明愛會恭譯
發自梵蒂岡,2014年12月8日
教宗方濟各


註 釋

1 第1號。
2 教宗方濟各2014年世界和平日文告,2。
3 教宗方濟各宗座勸諭《福音的喜樂》11。
4 參考2014年10月3日「向國際刑法協會代表致詞」:羅馬觀察報,2014年10月3日,第4頁。
5 2014年10月28日,對參加「全球群眾運動」的人士談話:羅馬觀察報,2014年10月29日,第7 頁。
6 參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反省企業界領袖的召叫,2013。
7 本篤十六世,《在真理中實踐愛德》通諭,66。
8 參第103屆國際勞工組織會議,2014年5月22日致主席Guy Ryder先生之信函:羅馬觀察報 2014年5月29日,第7頁。
9 本篤十六世,《在真理中實踐愛德》通諭,5。
10 「由於認識此希望,她被『救贖了』,不再是奴隸,而是天主的自由的孩子。她了解了保祿對厄弗所人所提的,他們先前前沒有希望,在世上沒有天主──因為沒有天主所以沒有希望」(本篤十六世,《在希望中得救》通諭,3)。
11 2014年4月10日,對「第二屆國際打擊販賣人口會議:教會與法律力量的合作」談話:羅馬觀察報,2014年4月11日,第7頁;參《福音的喜樂》通諭,270。
12 參《福音的喜樂》通諭,2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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